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即会计对象的具体化。会计要素是设置会计科目的基本依据,也是构成会计报表的基本要素。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将会计要素分为六个: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下面分别予以说明。
1.资产
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企业的资产,按其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资产、长期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
其他资产是指除流动资产、长期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长期待摊费用、特准储备物资、冻结物资、涉及诉讼中的财产等。
2.负债
负债是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现实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企业的负债按其偿还期限可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付利润、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等。
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
3.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业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包括企业投资人的投入资本以及形成的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
4.收入
收入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主要经营活动中取得的收入,如工业企业的产品销售收入,商品流通企业的商品销售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除了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材料销售、技术转让、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等取得的收入。
5.费用
费用是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流出。包括制造成本和期间费用
制造成本是指与生产产品直接有关的费用,包括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等直接费用和各生产单位(车间、分厂)为组织、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种间接费用。这些费用应该计入产品成本,从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
期间费用是指与生产产品无直接关系,属于某一时期耗用的费用,包括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财务费用,为销售产品而发生的营业费用。期间费用不参与成本计算,而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6.利润
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期间内的经营成果,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收入扣除各种费用后的盈余。利润按其构成的不同层次可分为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会计要素的划分在会计核算中具有重要作用,它是对会计对象进行科学分类和设置会计科目的基本依据,并构成会计报表的基本框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