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杠杆收购

一、杠杆收购

 杠杆收购是指一个公司进行结构调整和资产重组时,运用财务杠杆,主要通过借款筹集资金进行收购的一种资本运营活动。

  杠杆收购与一般收购的区别在于,一般收购中的负债主要由收购方的资金或其他资产偿还,而杠杆收购中引起的负债主要依靠被收购企业今后内部产生的经营效益、结合有选择的出售一些原有资产进行偿还,投资者的资金只在其中占很小的部分。通常为10%—30%左右。杠杆收购于19世纪60年代出现于美国,随后风行于北美和西欧。最初杠杆收购交易只在规模较小的公司中进行,但80年代以后,随着银行、保险公司、风险资本金等各种金融机构的介入,带动了杠杆收购的发展,又由于杠杆收购交易能使股票持有者和贷款机构获得厚利,还有可能使公司管理人员成为公司的所有者,因而发展很快。

  杠杆收购的特点主要表现在:(1)收购者只需要投入少量的自有资金便可获得较大金额的银行贷款用以收购目标企业。(2)收购者可以通过杠杆收购取得纳税利益;资本的利息支出可在税前扣除,对于猎物企业,被购进前若有亏损,可递延冲抵收购后的盈利,从而减低应纳所得额基数。(3)高比例的负债给经营者、投资者以鞭策,促使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要恰当地运用杠杆收购,必须在结合本公司情况对目标公司产业环境、盈利能力,资产构成及利用等情况进行充分分析的基础上,科学选择策略方式,合理控制筹资风险,从而优化各种资源配置,以实现资本增值最大化。

  二、策略方式

  作为杠杆收购的具体运用,有八种可供选择的策略方式。

  第一,背债控股。即收购方与银行商定独家偿还猎物企业的长期债务,作为自己的实际投资,其中一部分银行贷款作为收购方的资本划到猎物方的股本之中并足以达到控股地位。

  第二,连续抵押。购并交易时不用收购方的经营资本,而是以收购方的资产作抵押,向银行争取相当数量的贷款,等购并成功后,再以猎物企业的资产作抵押向银行申请收购新的企业贷款,如此连续抵押下去。

  第三,合资加兼并。如果收购企业势单力薄,可依靠自己的经营优势和信誉,先与别家合资形成较大资本,然后再去兼并比自己大的企业。

  第四,与猎物企业股东互利共生。猎物企业若是股份公司,则其大股东往往成为收购企业以利争取的对象。给其有关好处以取得其支持,购并交易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五,甜头加时间差、在向金融机构借款收购企业时,可在利率等方面给金融机构更大的让步,但交换条件是在较长时间内还款。这就是甜头加时间差的购并方式。

  第六,以猎物企业作抵押发行垃圾债券。收购方以猎物方的重要资产作抵押,发行垃圾债券,所筹资金用于支付猎物企业的产权所有者。

  第七,将猎物企业的资产重置后到海外上市。这种方式是先自行筹集资金收购兼并51%以上的股权或成为第一大股东,然后对猎物企业的资产进行重整,以此为基础在海外注册公司,并编制新的财务报告,这样就可利用海外上市公司审批方面的灵活性来回拢大笔资金。

  第八,分期付款。“借”延期付款的信用手段来达到购并的目的。一般做法是根据猎物企业的资产评估值。收购方收购其51%的股份,并以分期付款方式在若干年内陆续将款项付清。

  三、风险控制

  杠杆收购融资运用了财务杠杆原理。必须看到,财务杠杆是一把双刃剑,当资产收益率大于潜入资金利息率时,增加财务杠杆可以大幅度地提高股份制企业的每股盈余;反之,如果企业经营不善,则会使企业净收益和每股盈余急剧减少。收购方一定不能忽视杠杆收购风险性。因为,杠杆收购所需资金大部分是借入的,如果收购后公司经营状况不能得到很好的改善,负债融资就会成为企业的负担,严重时甚至会影响企业的生存。

  具体而言,这种债权性筹资存在如下风险:

  1.还本风险,即企业存在不能按规定到期偿还本金引起经济损失的可能。

  2.支付成本风险,即企业存在不能按规定到期支付利息或股息而引起经济损失的可能。

  3.再筹资风险,企业存在不能及时再筹集到所需资金,或再筹资成本增加而引起经济损失的可能。

  4.财务风险,即企业因债权性筹资而增加股权投资者可能遭受损失的风险。

对风险的控制最重要的是,确定企业允许的负债比率水平,而在权益资本既定的前提下,负债比率的高低直接决定于负债额度的大小。有三种负债额度的确定供企业风险控制和财务决策时参考。

  l.破产临界额度,即负债极点额度是企业的净资产额。一旦资不抵债多将沦为停业清偿。

  2.盈亏临界点负债额。企业必须以息税前利润抵补负债的利息成本。即息税前利润/负债利息率。

  3.实现企业期望每股盈余相宜的负债额。

   EPS=(I* R一D * i)(l一T)/N

   EPS:期望每股盈余 I:投资总额 R:预计息税前投资利润率 D:负债总额

   i:负债利息率 T:所得税率 N:普通股数

  四、杠杆收购在我国的运用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市场体制的建立,企业资产重组已受到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大力重视并正在积极着手实施。企业也正在进行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由于我国上市公司的比例太小,多数企业难以通过股票市场实现购并的目标。另一个方面,购并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而多数企业缺少充足的自有资金用于购并。同时,国家为了扶植企业,贷款利率一再下调,以便于企业利用贷款筹集资金。这就为企业杠杆收购融资奠定了基础,也创造了条件。

  目前,杠杆收购虽尚未被各方普遍认识和接受,相关法律法规也不健全,但已有许多成功案例。比如被广泛关注并引起强烈反响的“中策现象”。香港中策集团公司一方面通过国际金融资本,另一方面采用压低收购价格、分期付款、拖延付款等方法降低资金支出,大举收购中国国有企业,并予以转手出售所购的国有企业股权。武汉大地集团曾以分期付款方式兼并了有九十八年历史且规模比自己大一倍的国有企业武汉火柴厂。等等。可以预见,随着我国产权制度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深入发展,杠杆收购必将受到广泛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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